陇西县嘉英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、陇西县希格玛东关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、陇西县读来读去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、陇西县世纪天骋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因生源减少等原因,向我局提交停止培训申请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审核,同意停止培训,并依法收回办学许可证,现予公告,具体名单如下:
陇西县嘉英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、陇西县希格玛东关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、陇西县读来读去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、陇西县世纪天骋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不再具备办学资质,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招生培训活动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清算,妥善处置相关财产,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。